“次級”來源於英文單詞subordinated,意為從屬的、處於次要地位的,在銀行術語中壹般用來表示債務的償還順序。次級債是指對債務人資產的債權次於其他債權人的債務。也就是說,只有在債務人清償了其他債權人的債權後,如果還有剩余財產,才可以用來清償次債權人的債權。因此,次級債實際上是壹種受償權受到約束的債務,次級債對債權人的風險大於普通債務。但是,對於債務人(即發行債務或債券的銀行)來說,這種權利受到約束的債務可以給他壹個接近權益資本的保障。也就是他的性質介於普通負債和權益資本之間。這就是為什麽長期次級債只能算作二級資本,而不能算作核心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