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這種犯罪的基本結構是:
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被害人存在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根據聲明,A將車借給了B,B拿著車去貸款,行駛證、綠色登記證、購車發票等所有東西都在車主手裏,而且車在A名下,貸款人不是A,所以第三方無權扣留車。
因此,貸款公司可以起訴B欺詐,A可以要求該公司歸還汽車。車是A的,貸款不是A的,簽字不是A的,也沒有公證。對方無權質押A的車。?
擴展數據: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