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深圳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第二條,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在國家統壹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合理確定我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和深圳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提出以下要求: (壹)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2)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三)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