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款購房合同可以公積金貸款。在出現以下情形時可以領取公積金: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5、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6、職工償還購房房貸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