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房戶支付房租的;
2、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還貸自住房的;
5、出境定居的。
公積金的提取政策:
1、提取條件:包括購房、租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離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情形;
2、提取流程:通常需要提交申請、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經過審核後方可提取;
3、提取額度: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規定,提取額度有所不同,可能與繳存年限、余額等因素有關;
4、提取時間:壹般情況下,公積金提取不限制時間,但特殊情況下可能有具體規定;
5、材料要求: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身份證明、住房證明、貸款合同等相關材料。
綜上所述,名下有房無貸款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包括無房戶支付房租、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購買、建造、翻建、大修、還貸自住房以及出境定居。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