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堅持他說的是真的,我們只能說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導致大規模倒閉,導致失業人口大量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急劇下降,社會動蕩加劇,最終迫使政府迫使商業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或傾斜政策。只有這樣說才能勉強成立。
然而,與其說這種方法是既定的,不如說是行政命令的勝利(說得好聽點,是宏觀調控的勝利)。歸根結底,市場是失敗的,也就是說,中小企業自身根本無力改變商業銀行的行為。再解釋壹下,所謂市場勝利,是指商業銀行同業競爭壓力越來越大,大型企業或集體信用下降或貸款規模無法滿足商業銀行盈利需求。因此商業銀行為了自身的發展主動發放中小企業貸款。但目前,如果沒有國務院和央行的指示,這種情況不會發生。
在銀行的貸款客戶中,央企永遠是首選,因為它們的信用可以與國家媲美,其次是世界500強,然後是地方國有企業,然後是有背景的中型企業(如前三者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全額抵押,最後是抵押品不足的中小企業。目前前三者已經占用了大部分銀行的信貸規模,銀行沒有必要通過開拓中小企業市場來保證其業績每年增長30%以上。雖然現在央行沒有限制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但沒有哪個客戶經理會傻到拿自己的前途去陪中小企業去考察商業銀行的信貸責任。因此,盡管銀行出臺了詳細的支持措施,並設立了專門的中小企業部門,但實際效果仍不得而知。
從風險、收益、效率和責任四個方面來看,除非新成立的中小企業部可以免除過去的嚴格問責,中小企業的融資才能取得進展,但與此同時,它帶來了另壹個問題,即如果問責不那麽嚴格,很容易產生尋租空間,所以這是壹個兩難的問題,特別是對大銀行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