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其實在現實中很普遍,也是合法的。專業說法叫預期收益抵押貸款。
比如,做房地產的,很多時候修到壹半資金鏈出問題了,土地也都在項目開工前就抵押出去了,於是就只能用將要賣出去的房子作為預期收益,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資金以繼續建設。
比如,制藥廠,研發新藥到最關鍵也是最費錢的階段時,需要錢,也完全可以跟銀行討論以新藥上市後的收益分紅為抵押,從銀行獲取貸款支持。
但針對個人的預期收益而言,很少有能貸款的。壹是數額太小,銀行不會接;二是銀行很有可能無法獲取穩定的回報,風險太大。
所以在商業上還是可行的,但就壹般而言,首次合作就像以這種方式來談的話,成功的可能性不大,老顧客,尤其是銀行的大客戶,還是不難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