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生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本復印件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原件(證明必須在申請當年出具,不得塗改。出具的名稱必須與借款人名稱壹致)
5.未成年人必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視情況而定)。
6、借讀生關於家庭貧困。
7.申請貸款時,老同學需要提供自己的成績單,並加蓋學校公章(如果老同學主要課程不及格或可能無法正常完成學業,則不予通過)。
8.新生提供的體檢證明(視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原因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