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的時間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擴展數據:
案例:偽造“穿越”合同,上海某公司反悔被罰款。
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了案外人的悔過書。在悔過書中,案外人對自己妨礙案件執行的行為表示歉意,並表示:“在以後的經營活動中,壹定要重視學法、懂法、守法,合法合法經營,嚴格在法律法規範圍內經營。”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六年前。2013 12、上海猶達投資公司與某銀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以其名下房產為上海弘毅公司債務提供抵押擔保。2014 12、上海弘毅公司向銀行借款2億多元。合同到期後,弘毅公司未按約定還款。
銀行向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弘毅公司承諾於2017年7月31日前還清相關債務及利息。逾期不歸還的,銀行可以將上海猶達投資公司名下的房產優先抵押,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人民網-偽造“穿越”合同上海壹公司反悔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