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有許多海外人士在這裏工作和生活,其購房政策備受外界關註。近幾年東莞房價漲幅較大,壹度帶動全國各地房價上漲。為了穩定樓市,東莞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很多調控政策。5月14日,東莞實施樓市七大新政,從滿足住房信貸合理需求、穩定住宅用地供應、優化服務、便利交易等七七個方面為樓市政策“松綁”。為幫助市民更好地了解新政,東莞住建局於20日晚發布了《關於轉載東莞市商品住房限購查詢操作細則的通知》(房〔2022〕10號)。
細則明確了東莞5月14發布樓市七條新政後,多子女家庭如何界定新壹套住房資格、境外個人現住房資格如何認定的細則。
細則規定,年滿18周歲,在東莞工作、學習、生活且在東莞無住房的境外個人,限購壹套商品住房。港澳居民購房時,需要提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作為證明材料。
臺灣省地區居民在東莞購房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已在東莞取得的居住證,或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東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12個月以上兩個條件之壹。
其他外國人在東莞購房,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居留證明,或所在國護照;用外文書寫的身份證明文件必須提交其所在國大使館的中文譯本或翻譯證明,中文譯本或翻譯證明必須標明申請人的中文翻譯姓名;購買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保或納稅證明12個月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