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書,申請人年齡,居民身份證號,家庭狀況困難盡可能的寫實際情況,包括收入、困難病人,殘疾人喪失勞力等等,最後申請人簽字年月日。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壹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壹)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十六條 申請特困人員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特困人員供養的審批程序適用本辦法第十壹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