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公積金貸款使用年限的規定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集資合作建房的,最長使用年限為30年。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的公積金貸款最長使用年限為20年。申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壹般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延期5年。
公積金貸款多少年可以貸?
壹般來說,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公積金貸款期限的規定:
1.以所購新建住房作為抵押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壹般不超過自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2.以借款人第二房產或第三方房產作抵押發放的委托貸款,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65,438+05年;
3.以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存單質押的,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存單的到期日。以不同期限的多張憑證式國債或銀行定期存款憑證作抵押的,以最接近到期日的壹張為準確定貸款期限;
4、保證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壹般不得超過5年;
5、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可適當延長,延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