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攜帶資料到管理中心咨詢、申請、填寫申請表;
2.審核通過後,中心將向申請人出具委托書;
3.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將所有原件帶到銀行簽署合同,並同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4.申請人應等到房屋賣方蓋章簽署的合同信息;
5.申請人持擔保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地產管理處等待抵押登記;
6.申請人持已登記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證書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領取轉移通知書,最後憑轉移通知書到銀行辦理轉移手續。
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壹年以上,且申請貸款前壹年內未提取住房公積金;
2.在本市城鎮購買自住住房,並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
3.員工申請住房貸款時,需要提前支付房價的30%以上;
4.借款人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貸款抵押,並辦理貸款公證手續;
5.借款人有穩定的職業、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