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refresh/arch/2004/08/31/763710 . htm
不良貸款準備是指金融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貸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的不良貸款準備。
呆賬準備金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計提的壞賬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貸款壞賬損失時核銷壞賬準備。已核銷的壞賬準備,以後收回的,沖回壞賬損失。全額提取壞賬準備,增加貸款壞賬準備余額;如果從差額中提取的壞賬準備的賬面余額高於或低於年初從貸款余額中提取的壞賬準備,則應進行調整以沖銷多付的差額或彌補少付的差額。
壞賬準備應單獨核算,並作為貸款的扣減在資產負債表上單獨反映。
抵押貸款、拆借資金和委托貸款不計提壞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