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北京戶口夫妻投靠條件:
1.避難的人45歲,結婚10年;
2、投靠人年齡在45周歲以上且不超過55周歲的,應結婚滿5年;55歲以上的,應該已經結婚2年;
3.隨行子女年齡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北京夫妻向公安派出所申請避難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家用應用;
2.避難所及隨行居民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委托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隨行子女為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80年後生育二胎以上的子女,應出具生育證明;超計劃生育應出具罰款收據原件和投靠單位的處理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明。
(3)辦理時間:5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