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的處理方式如下:
1、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協議進行辦理。但是人沒有約定的,男女婚後以壹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約定,那麽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壹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壹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壹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同財產。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壹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