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又稱“抵押貸款”。指壹些國家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壹定數量的抵押物作為貸款擔保,以保證貸款到期償還。
抵押物壹般是易保存、易損耗、易出售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不動產等。貸款到期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抵押物,以拍賣所得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後的余額應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還清貸款,借款人會繼續還清。
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並按規定辦理了稅務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單位法人;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利潤。不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本息和到期貸款已經清償;如果沒有還款,已經制定了銀行認可的還款計劃;根據《銀行業企業信用評級標準》,原則上信用等級必須在A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