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時間已經過期了怎麽辦
借條的有效期,這個在法律上應當屬於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目前的訴訟時效是三年。這裏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說,債權人在債務到期後不行使權利,不向債務主張要求還款,當時效期間屆滿三年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所以,若是借條有約定還款期限,那從還款到期之後開始計算三年訴訟時效,若是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原則上不存在時效問題。
訴訟時效存在中斷問題。所以,只要妳在借款到期之後的三年內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那訴訟時效就會中斷,則不存在超期問題。不過,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妳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
另外,訴訟時效是屬於當事人的抗辯權,若是債務人自己沒有主動提出時效抗辯,法院是不得依職權進行釋明或適用。
所以,妳也可能存在運氣好的情況。例如,債務人直接不來應訴,那自然就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或者也可能債務人自己來應訴,並不知道訴訟時效抗辯,也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那還是能夠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