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貸款,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由受托方(通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受托方只收取手續費,並不承擔信用風險。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擬規定商業銀行嚴禁接受下列資金發放委托貸款:壹是國家規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二是銀行授信資金;三是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四是籌集的他人資金;五是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同時,委托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壹是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和項目;二是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理財產品、股本權益等投資;三是作為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或增資擴股;四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但是目前為止,這個管理辦法還是征求意見稿。要是我推薦的話,也還是會推薦銀行,畢竟保障相對來說更大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