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中房產戶主手上材料分兩種
產權證+土地證(現在合並不動產證)
預告登記證+購房合同+按揭合同+購房發票
2.1.這些材料到時候是辦理不動產證的所需材料
作為按揭中的房產就是就是已經被抵押到房產:抵押權人屬於建設銀行,如下圖片就是按揭中的房產
是不能再做抵押的,要再做抵押的情況下屬於二押的範疇通常都是私人機構放貸,流程上還需要把妳的房產公證到這機構名下,利息在9厘-1分以上。
如果妳是單純的只是需要更多資金情況下有兩種方案:
轉貸:提供抵押的材料(這個就不壹壹細說)額度出來後,把原來按揭貸款還清(這個市場上有很多機構提供這樣的業務)然後重新貸出來。
1.1.這套方案的操作 建立在房產升值比較多的情況下操作,這樣申請的額度會高。
信用貸:提供產權的證明,銀行會在妳的征信報告裏面看到妳的房子按揭記錄,根據妳的每個月還款金額,按揭半年以上20倍,2年以上40倍,3年以上70倍的額度給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