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請人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城六區(東城、西城、朝陽、海澱、豐臺、石景山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額度可上浮20萬元,至140萬元。
2、借款申請人戶籍在朝陽、海澱、豐臺、石景山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至130萬元。
3、不屬於前述兩種情況的,購買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
4、符合第二套房貸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註:新政下調了二套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額度=(月個人繳存額/繳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對應貸款年限的月均還款額系數。
提取公積金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需要寫壹份提取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3、申請人應當填寫壹份支取申請書。此外,還需要準備壹份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據以及壹份購房合同。如為二套房,還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契稅憑證等。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