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查詢個人征信報告的時候,會在報告中看到這樣的擔保信息:
為他人擔保信息:
XX年X月X日,為小李(證件類型:身份證,證件號碼:XXX)在中國建設銀行支行辦理的貸款提供擔保,擔保貸款合同金額50000,擔保金額50000。截至XX年X月X日,擔保貸款本金余額30000。
以上這個擔保信息,是指妳給別人做擔保的行為和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這樣的擔保行為是會上征信的,並且壹旦對方不還錢,那麽肯定會影響妳的個人征信,所以輕易不要為別人擔保。
壹旦妳給別人做擔保,那麽就要承擔起相關的責任,別人不還款了,那麽妳就有義務幫別人還。
所以,如果不是父母等至親,那麽不要給任何人做擔保,不然後果非常嚴重,會影響妳以後貸款買房、買車、辦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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