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條件:
(1)借款人是公司貸款牽頭機構的股東,並已在該機構開立存款賬戶。
(2)貸款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正常,經營業績良好,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
(四)能夠提供有效的動產、不動產及權益擔保或抵押(質押)。
(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6)具備按期償還本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還清;如果沒有還款,已經制定了貸款人認可的還款計劃。
擴展數據:
申請保證或抵押貸款,必須有符合要求的貸款擔保人、貸款抵押物或質押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存款賬戶、經濟效益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為主,且必須商業化,易於變現。
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借款人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符合國務院規定,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提交完整、規範、有效的文件。
百度百科-農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