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地點:受理部門詳情鏈接
威海派出所地址、電話壹覽
三、法定期限:2個月; 承諾期限:20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
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每證40元。換領:每證20元。
五、辦事指南
1、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壹:
(壹)居民戶口簿;
(二)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需交驗下列證明材料之壹:
(壹)居住證;
(二)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可提供公安機關核驗過的登記材料;
(三)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
(四)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