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條款如下:詳見申請貸款需提交的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
服務簡介
國家助學貸款是中國工商銀行向中國境內(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簽訂合作協議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用於支付學雜費和生活費。國家助學貸款按用途分為學雜費貸款和生活費貸款。學雜費貸款用於借款人向所在學校支付學費和其他雜費;生活費貸款用於借款人的日常生活開支。
☆業務特征
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確保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貸款條件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
2、努力學習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3、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和基本生活費;
4.承諾向貸款經辦銀行提供在校期間和就業後的變化;
5.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金額
貸款額度按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執行。
貸款期限
借款人須在畢業後6年內還清貸款,其中貸款寬限期為1至2年,但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0年。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借款人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個人承擔全部貸款利息。
還款方式
可采用平均資本償還法和等額本息償還法。
☆申請貸款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借讀學生必須書面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
2、父母及其他直系親屬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文件,及其聯系方式和地址;
3.我說明家庭經濟困難;
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對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5.大壹新生還必須提供錄取通知書;
6.銀行規定的其他信息。
☆操作指南
1,申請。借款學生從所在學校領取申請表,學校收集全部貸款申請材料,確認借款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後,將貸款申請材料和學校的審核意見提交給貸款銀行。
2.銀行審查和批準。銀行調查、核實和批準貸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
3.簽合同。經審查批準貸款的,銀行應與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合同。
4.發放貸款。銀行按規定程序發放貸款。學費貸款由銀行按學年直接劃入借款人學校指定的賬戶;生活費貸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
5.還款確認。借款學生畢業時向學校和銀行提交還款確認函,承諾按合同約定歸還銀行貸款本息。
6.貸款結算。其他個人的貸款。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辦理標準以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規定為準。為了節省您的時間,請在辦理相關手續前向當地工商銀行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