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承擔壹定風險進行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經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彌補在校期間的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貸款金額
本科生每學年每生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
投保單
壹般來說,貧困家庭的學生需要通過所在學校向當地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壹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應用條件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置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學生,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
4.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開銷。
申請材料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
3.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解釋;
4.學生家庭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審批
學校相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銀行負責學生貸款申請的最終審批。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壹次性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可以看著自己的可動資金去還貸;
(3)試用期滿後,畢業生在二至五年內從工資中逐月扣除;
(4)畢業生所在單位視其表現決定減免還貸;
5]對於已借款的學生,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學校紀律被學校開除、責令退學或學生自願退學的,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借款。
還款操作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的還款計劃。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銀行申請調整還款計劃。助學貸款本息的償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壹次或多次提前還款。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的,除應付利息外,經辦銀行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登錄CDB助學貸款信息網首頁,然後通過學生登錄名和密碼進入貸款信息頁面。
(2)點擊左側“提前還款申請”,進入提前還款申請匯總信息頁面;
(3)點擊預付款申請匯總信息頁面左下方的“增加”按鈕,打開預付款增加頁面;
(4)選擇壹條借款合同記錄,點擊〖確定〗按鈕,保存提前還款申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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