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還貸的辦理
1.貸款償還範圍:通過以下三種貸款方式在本市購買擁有所有權住房的借款人,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組合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
2.選擇還款對象:
純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組合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的主貸款人、主貸款人配偶、主貸款人直系血親。提取還款方式:
①壹次性還款方式(簡稱“年還”),即在協議約定的年還款月份,將提取的公積金余額用於壹次性償還貸款本金的方式。
(2)月還款法(簡稱“月還款法”),即從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直接提取用於償還當月貸款本息的金額的方法。
3.註意事項:
①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屬於繳存人本人。需要提取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的,必須簽署《提取還貸授權書》,否則賬戶余額不會自動償還個人住房貸款。
(2)借款人正常還款超過壹期後,方可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取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
(3)選擇“年費”方式的,每月將現金全額存入還款卡,每月還款正常。“年費”壹年只能沖抵貸款本金壹次(4月或9月)。
④如果選擇“月供”,建議在還款卡中保留至少壹個月的全額還款金額。
⑤貸款還款方式的變更必須在原貸款還款方式執行壹年後到貸款銀行辦理。
⑥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時,不得申請償還其他住房貸款,借款人不得同時申請兩筆及以上商業貸款。
⑦組合貸款還款優先償還公積金貸款。
⑧公積金還款協議生效當月還款日自動調整為20天。
⑨出於環保的原因,壹些商業銀行已經全面采用電子票據。如果需要紙質票據,請在放款後與對口銀行溝通,改變獲取票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