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夫妻離婚時,財產和債務都應納入分配,壹方私自轉讓同壹財產是違法的。
3.貸款人的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債務人,車輛是抵押物。貸款未還清前,車輛不得買賣、轉讓。如果不能按時還款,貸款公司有權扣留車輛。
夫妻對同壹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同壹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 * *與* * * *擁有相同的財產。夫妻對同壹財產的所有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有平等的權利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力之壹,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人身財產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有平等的處分全部財產的權利。”具體內容包括:
1,平等待遇權
因日常生活需要,任何壹方有權決定是否處理夫妻財產。
2、平等協商,達成壹致。
夫妻對同壹財產,除日常生活需要外,應當作出重要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達成壹致。配偶壹方未經另壹方同意作出重大處罰決定的,另壹方有權否認該處罰的法律效力。
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是夫妻雙方共同表示的,對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3.承擔壹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費用由* * *連同財產共同支付,不足時,由丈夫或妻子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因* * *共同生活或履行贍養義務所產生的債務,由* * *以財產清償;不足時,以個人財產承擔連帶責任。
擴展數據:
我國夫妻擁有共同財產有以下特征。
1,夫妻* * *同壹財產的主體,是已婚夫婦,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如非婚同居、婚外同居,以及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同壹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期間,從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配偶壹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是夫妻雙方或壹方取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取得的財產,也包括非勞動取得的其他合法財產。
當然,除非法律直接規定是個人財產,夫妻約定是個人財產。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是夫妻壹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裏所說的“收入”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並不要求財產的實際占有。“婚後收入”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權利。即自婚姻關系生效之日起,至配偶壹方死亡或離婚生效為止。
4.夫妻對同壹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特別是夫妻對同壹財產的處置,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財產屬於夫妻壹方的,推定夫妻財產相同。最高人民法院1993 11《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的若幹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
“對於個人財產或者夫妻* * *共有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壹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拿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無法查證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6、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原則上應平分。夫妻* * *有財產關系。即夫妻雙方作為* * *,對夫妻全部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不分份額。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由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婦女的權益,作出判決。
7.夫妻壹方死亡,遺產分割時,應先將夫妻財產的壹半給另壹方,其余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繼承法辦理。
百度百科-夫妻財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