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為已簽購房合同,交了首付,購房貸款還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退房的,要是退房的話是要付違約金的。而且違約金要看購房合同的約定,以合同約定為準,如果過高或過低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減少或增加。壹般退房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壹致的。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