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請先搞清楚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的概念!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強制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國家和企業職工按比例承擔,具有強制性!
企業年金由公司自願向員工繳納。壹般來說,給員工發企業年金的公司都是比較大有實力的公司!企業年金本質上是壹種福利!
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如果改成企業年金,員工很難提現。而且對於很多人來說,公積金的壹個好處就是可以用來貸款和還房貸。改成企業年金後還能這麽方便用嗎?
有些人整天不知道在想什麽。這種不利於大多數企業員工的事情,如何實施?
所以,從短期和長期來看,都不可能取消住房公積金,更不可能改成企業年金!
我只說壹兩件事,和妳說省錢賺錢的事!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強制繳納的專項資金,而企業年金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在繳納社會保險基礎上的自願行為。兩者不是壹回事,不能互相替代。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單位不為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單位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否則將受到處罰。
企業年金,即補充養老保險,是以繳納社會保險為基礎的。為了更好地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實現更好的企業效益,可以建立年金制度。這個制度不是強制性的,單位效益不好可以免。
綜上,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但可以不繳納企業年金。
為什麽中國人組成很多群體,彼此都不愉快?就是因為政策的不連續性,所以壹切都像在追末班車。趕上的就上去,趕不上的就永遠失去,造成壹茬又壹茬的不平衡。比如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都是待遇不錯的。非要把公積金改成企業年金,就小口改政策。妳想“害”多少人?
第壹:兩種黃金的本質區別。住房公積金是強制性的,企業必須繳納。企業年金由企業自願繳納。對企業的約束力不壹樣。如果把住房公積金轉為企業年金,企業可以找各種理由不交,吃虧的是職工。目前大部分企業根本沒有企業年金。
第二,兩金的功能不同。法律要求住房公積金由企業繳納,以保護員工的購房利益。第壹,妳可以拿出壹套房子,裝修,甚至可以看壹場大病。第二,可以用公積金低息貸款,公積金貸款利息比商業貸款低很多。但是,企業年金只有在妳退休後才能提取。不正式退休,提前辭職,拿不到企業年金。
第三,兩金收益不同。住房公積金最低5%,最高12%。單位繳納12%,個人繳納12%,為24%。比如北京的上限是每月6680元。企業年金,企業自願選擇繳費或不繳費,繳費比例為65438+個人0%,單位2%,或者個人2%,單位4%。額度有限,沒有公積金高。單位降低成本,員工虧大了。
我同意。有用嗎?我不同意。有用嗎?
可惜我不知道代表我行使權利的人是誰,也不知道這個代表將來會同意還是不同意取消公積金。
不過我知道最近有壹些老板,包括在職官員,官員的前社團負責人,企業老板,都支持取消住房公積金。
當然,網絡上的企業大老板曾經說過,取消住房公積金,給每個人都配壹套房。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是雙手雙腳支持的,但是能做到嗎?大概不會。
所以,就目前情況來看,我不同意取消公積金。因為我單位給我交了住房公積金,我又是既得利益者,當然不同意。
而且我認為企業年金應該像職業年金壹樣強制繳納,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和年金都應該有,而不是壹個選擇。
客觀來說,《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約束企事業單位,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但是也要客觀的看到,用人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並不高,包括那些老板也說過。
但畢竟還是有規定約束用人單位的。
企業年金就不壹樣了。《企業年金條例》中明確寫道,是否繳納企業年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協商。
我就問妳,如果妳是企業主,妳願意和我商量給我更多的錢嗎?
當然,我會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如果國家做出這樣的決定,我會支持。
不同意。公積金和年金應該是有的。
我們先來看看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這是壹個社會保障體系。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企業年金是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組成)的“第二支柱”。在現代社會保險制度國家,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企業普遍的補充養老計劃,也稱為“企業年金計劃”或“職業年金計劃”,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現在我們知道了,住房公積金的用途是,當我們要買房、租房以及其他與房子有關的事情時,可以按照規定隨時提取和使用。企業年金是我們的補充養老金。如果不是移民或者死亡,只能在我們退休的時候才能撤回。兩者的用途和可使用時間不同,為我們的住房和養老提供了單獨的保障。住房公積金改為企業年金,如果正常提取時間是按照企業年金的規定直到退休,無形中增加了購房成本。如果合並後仍然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兩者合並就沒有意義了。所以我覺得我還是想保持現狀。
第壹,公積金已經存在多年。對於那些經濟條件差,無力改善住房環境的人來說,我們這些低收入者無疑是救星,可以解燃眉之急,改變我們的居住環境。
第二,作為普通人和上班族不可或缺的收入來源,普通人掙錢不容易。但公積金很大程度上是為個人積累儲蓄,可以緩解經濟壓力。
第三,對於經濟不景氣,尤其是想裝修房子,似乎做不到,公積金可以完美解決。
第四,公積金可以促進人們的創造熱情。公積金改革以來,不是人均分攤,而是按照工資的百分比扣除,無形中鼓勵了壹線崗位的人湧現,給國家帶來了很多專家,甚至有了動力和活力。
但企業年金屬於公共個人行為,自願繳費。
個人不同意取消!回答的不好,請見諒!不喜勿噴!
公積金是工薪族的福利,可以提高個人買房的支付能力。但是,社會資本的運行也存在著低效率、高消耗、不公平等問題。如果能針對不同人群制定優惠的貸款利率政策,完全可以用商業貸款補足20%的公積金貸款,同時不增加普通百姓的住房貸款債務。與公積金不同,年金的運作可以進入資本市場,通過保值增值產生更高的收益。
簡而言之,公積金或年金是壹種儲蓄機制。前者是解決住房問題;後者是解決養老問題。給職工提供優惠貸款的責任,可以由商業銀行或者住房銀行來解決。
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