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共住房貸款的條件:
1.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滿壹年,連續半年以上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2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4 .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可以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費用的首付款或者自籌資金;
5.能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條件。目前該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為取得產權的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擔保公司或房地產公司以貸款購買的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同時提供連帶或階段性擔保和住房公積金連帶擔保;
6.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3.穩定的家庭收入證明及其他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房合同、協議等有效文件;
5.抵押物、質押清單、權屬證明、有權處分人同意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擔保並支付擔保費,借款人、貸款人、第三方擔保人* *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申請公積金貸款流程:
1.申請:申請人和* * *連同申請人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市中區管理部(以下簡稱管理部)個人貸款受理窗口填寫《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審核:受理人員根據貸款政策對個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進行審核,在表格中錄入信息並審核通過後,系統輸出合同文本、借款借據、委托扣款協議;
3.簽字:申請人與申請人在辦理銀行還款卡(折)後,在上述文字上簽字確認。辦理擔保和抵押:申請人與* * *到擔保公司窗口辦理擔保和房地產抵押登記;
4.放款:擔保和房地產抵押登記完成後,管理部核對貸款材料,委托銀行將貸款劃入與中心簽訂擔保協議的開發企業賬戶,借款人憑身份證原件到委托銀行領取相應收據;
5.還款方式:借款人每月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當月貸款本息,直至貸款全部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