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就罵吧,反正他們的破口大罵也不會讓妳損失財產的,左耳朵進右耳朵出唄。總比冒著風險給他們擔保要強。
給人擔保真的是太承受風險了,不是特別了解的人,哪怕是特別親的親人,真的不能給他擔保的。會把自己給坑進去的,並且,可能讓自己永不得翻身啊。
我們村裏有壹家人,他們的日子過得特別節儉。在我們早已經不吃雜糧的時候,他們家裏的主要糧食還是玉米面,自己家種的小麥都不舍得吃,全部拉到集市上去賣掉。小孩子都是撿別人的舊衣服穿,冬天的鞋子都露著腳指頭。看上去特別可憐。為何他們過得這麽慘呢?因為他們家被孩子的親舅舅給坑了,背負了巨額的債務啊,只能壹家人省吃儉用吭哧吭哧的竭盡所能的還債啊。
孩子的舅舅要做生意,需要貸款10萬元,可是,他自己沒有相應的資產做抵押。在90年代,10萬元,對於偏僻的農村來說,還是壹筆很大的數目呢。那個時候的萬元戶都不多呢。他就找姐姐和姐夫幫忙,姐姐和姐夫是傾盡所有幫助他的,所以,把姐夫家裏的兩套院子、房子,以及姐夫用於掙錢的農用拖拉機、小麥收割機等等統統都給抵押上了,給他貸款10萬元讓他去做生意了。
結果,他生意虧了錢,他自己偷偷地跑掉了。找不到當事人,人家就找擔保人啊。他姐姐就去找他老婆還錢。他老婆說:錢是他借的,只能他來還,妳們去追他啊。我壹個婦道人家,還帶著兩個孩子,根本沒有能力承擔這個債務的。
姐姐和姐夫找不到他的人影啊,銀行又追債,他們沒有辦法,只能他們自己來還債了。忙活壹年,養兩頭豬、幾頭羊,到了年底,賣了錢,卻還不夠還銀行利息的。這樣折騰了幾年,發現根本不是辦法。
所以,他們家在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就是為了早日還清債務。他們意識到不盡快還上,拖得久了,還的利息更高,他們家也會被拖垮的。結果,他們用了11年時間,真的是日子過得特別慘,才把10萬元債務給還清。期間,他姐姐得了病,都不舍得去醫院治療,只能硬扛著。因為他們是被她親弟弟給坑的啊,她只能自認倒黴。
雖然是親戚,也算各是壹家,適當的忙可以幫,會影響自己生活,或者涉及原則問題的都明確拒絕。強人所難,不來往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