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法院判刑並服刑,只是當事人承擔自己的犯罪行為,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清償債務屬於民事責任。因此,即使當事人已經承擔刑事責任,其民事還款責任也不會消除。壹般情況下,欠錢的人不還是不會坐牢的,因為欠錢屬於民事經濟糾紛,應該按照民事行為處理。將因違反刑法規定而被判入獄。通常情況下,貸款詐騙罪(其中欠款與刑法無關)是指借款人使用偽造材料、虛構貸款用途等手段從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導致逾期還款。二是拒不執行法律判決、裁定罪。貸款逾期後未能支付貸款,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將向法院起訴借款人。如果事實充分,借款人有還款能力,但未按法院判決履行還款義務,則可能被判定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騙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④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