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安置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安置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而安置給被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動遷安置房能用公積金嗎
安置房是不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房屋:1.商品房(開發商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2.現住房(即房改購買產權);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4.無產權住房(必須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權作抵押);5.拍賣房(拍賣公司必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三、安置房可以用公積金嗎?
通常安置房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並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含)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3、實際發生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四、安置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回遷安置住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但壹處住房只能提取壹次。
安置房在以下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1.在首付過後,憑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
3.在領取房產證過後,憑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
購買安置房時,職工要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證明材料,主要有:
1、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配偶身份證原件;
2、產權交換補償協議、有效付款憑證;
3、本人身份證原件;
4、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需要註意的是,在安置後,職工必須有住房消費才能提取公積金,沒有住房消費的,不能提取公積金。也就是說,後購買安置房的,才能提取公積金。另外如果安置補償金已超過支付安置房費用的,也不能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