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個好處是,農村第二輪承包的延續會讓農民放心。自1998開始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以來,明確了我國農業耕地承包期為30年,進而提出。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期不變,不再限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承包期。
但是很多地方都在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
如果長期不變,必然導致新增人口得不到分配土地,這是不公平的,所以要通過確權來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
好處二:有效保護農民財產。在土地確權之前,農民對土地的相對權利沒有明確界定,因此出現了很多強行征用、強占農地的現象,農民成為受害者,沒有得到應有的利益。現在政府就算去征地,也要配合我們農民。
談判
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征用,如果我們的農民覺得不合適,可以拒絕,從此土地就成了農民的了。
固定資產
第三個好處是貸款方便。以前農民貸款很不方便,因為沒有可以認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聯保等方式,貸款額度也不大。經過這種確認後,土地使用證就可以成為壹種資產作為抵押,大大方便了農民貸款,解決了農民生產資金緊張的問題。
第四個好處是可以大膽地在地下投資流通。過去,荒山、溝、丘、灘等。在不同的地方被農民種植。
四荒地
沒有統壹的政策來確權。雖然實際種植的還是原來的農戶,但也有農戶擔心以後土地能不能歸自己所有,能種多久。而且土地流轉也存在信任問題。承包土地的人不確定能不能種上拓跋扈,不敢貿然承包,也不敢承包太多年。關於
四荒地
確權後,農民可以放心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可以增加對土地流轉的信任,有助於增加收入。
農村土地確權政策有什麽好處?土地確權可以保護農民的資產,給農民吃定心丸,實現
耕種土地
。對於農民來說,確實是好事。最後,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