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60萬元;
2、單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壹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可貸40萬元;
3、住房拆遷的,貸款額不超過拆遷戶的新房補償款;
4、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為以上1 、2款的50%。
安徽公積金購房貸款條件
1、符合國家、省和市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月均還款額不超過其家庭收入的50%;
4、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有效證明材料;
5、購買新建房、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於政策規定的比例;
6、借款人所購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與省直分中心有按揭簽約關系;
7、同意按照省直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8、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四種方式計算貸款的數額:
1、以還貸能力為依據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
貸款額度=[(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貸額]×12(月)×貸款年限。
2、以房屋價格為依據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
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比例。
3、按照貸款最高額度計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的,且符合其申請條件的,可按當地最高個人額度貸款;
4、以公積金賬戶余額為依據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為:
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及參貸人公積金賬戶余額×n倍數(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有關系,根據占比來確定n的倍數)。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壹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壹)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