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1年內到期的借款。很多借款人,借款的時候只看報價利率,而忽視了實際的利率。下面,介紹幾種借款方式和計息方式,看看貸款人如何變相提高利息。
(壹)補償性余額小呂向銀行借款10萬元,銀行要求15%的補償性余額,小呂實際拿到手的本金只有8.5萬元,也就是說,其中1.5萬元借款存放在銀行,不能動用。例12-8七誠公司以8%的年利率向銀行借入10萬元,銀行要求15%的補償性余額。
(二)周轉信貸協議周轉信貸協定是指銀行承諾提供不超過某壹最高限額的貸款協定。在協定有效期內,企業隨時可以借款,銀行必須滿足,但貸款限額當中未使用部分需要向銀行支付壹筆承諾費。例如,無憂公司與銀行簽定周轉信貸額為1000萬元,承諾費率為0.5%。無憂公司年度內使用了600萬元,余額400萬元,無憂公司該年度需要向銀行支付600萬元本金的利息和支付400萬未使用信用額度的承諾費2萬元(400×0.5%)。 周轉信貸協定的有效期通常超過1年,但實際上貸款每幾個月發放壹次,所以這種信貸具有短期和長期借款的雙重特點。
三、利息支付方法
(壹)貼現法貼現法是指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到期按本金償還的方法。俗稱“砍頭息”,在我國禁止砍頭息,《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加息法
(二)加息法,是指銀行將報價利率計算出來的利息加到貸款本金上,計算本息和,然後貸款分期償還。由於貸款分期均勻償還,企業實際上只大約平均使用了貸款本金的半數,卻支付全額利息,實際負擔的利率比報價利率高出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