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丈夫只是在國外貸了款,而沒有在征信報告中顯示逾期,那麽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案去探究。
a換壹家銀行試試,換之前和銀行的信貸員溝通壹下。只需要提交老公的征信報告,基本上信貸員都能給出可靠的答案。
B.讓丈夫暫時還清部分貸款,以減少有效債務。銀行主要是擔心以後的月收入會影響正常還款。減少債務後,對銀行來說風險會降低,所以他們可以進行正常的審批。
C.提高妳的有效月收入證明,或者提交更多的財產證明。讓銀行知道妳有更多的資產或者更多的月收入,妳就不會太擔心未來的還款風險。
D.降低購房申請的貸款額度,比如過去申請70%,現在申請40%。申請金額越低,越容易被批準。
2.老公在國外借了很多貸款,征信報告裏已經出現了逾期記錄,還是逾期。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如果過去逾期記錄較長,或者目前逾期金額較大,即使督促丈夫歸還全部欠款,銀行其實也很難批準。因為只要夫妻處於婚姻狀態,不管是否承擔相同還款,銀行都認為風險非常大。尤其是在目前逾期金額的狀態下,幾乎不可能審批。
B.可以夫妻離婚,財產有效分割後,可以繼續以妻子名義申請房子和房貸。這時候在財產分割上,爭取把所有資產都留在老婆身上,這樣在申請房貸的時候可以更容易審批。
3.當然,還有壹種特殊的第三種方法,就是不需要申請銀行貸款,就可以籌到全款買房。但是現在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買房,申請房貸。貸款利率比較低,尤其是公積金貸款是福利貸款。不申請很可惜。所以全款買房是壹種特殊的買房方式,對買房人的壓力很大,從長遠來看,經濟效益也相對不利。
如果首付後貸款申請被拒,此時要註意購房合同。在壹些購房合同中,這是購房人的過錯,即使要退房,也要承擔壹定的經濟損失。所以最後壹招就是沒事幹的時候結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