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許多人都會意識到出售二手房的註意事項,但即使許多人仔細註意,他們也會錯過許多細節。如果他們錯過了,他們會賺很多錢。賣方在處理二手房時有哪些註意事項?
買方註意事項
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同。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但也有很多二手房。房東……中間的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註意,最怕的就是賠錢,但是買二手房也有很多需要註意的地方。壹不小心就會掉坑裏。壹般來說,買方有八點需要註意。
1,了解真實情況
(1)持身份證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真實信息,費用30元。
(2)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載明:如果房產證不真實,中介將支付全部責任。
(3)確認車主的真實身份。
2.房子手續齊全嗎?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抵押貸款購買的房屋,是否正在出租,貸款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都承認“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與先前成立的租賃合同相競爭。
(3)可以索要中介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房子的產權清晰嗎?
(1)有些房子有幾個共有人?共有繼承人、共有家庭、夫妻共有的,買受人應當與全體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他共有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壹般無效。
4.土地情況清楚了嗎?
註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壹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只有40年,而業主已經使用了10年以上,那麽對於買方來說,衡量是否應該以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的商品房價格為基礎是有點不劃算的。
5.註意付款方式
(1)指定付款方式、付款日期和付款金額。最好的辦法是壹方先將現金存入銀行,雙方在銀行交割,壹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另壹方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屋有貸款,您在付款時應多加註意。-壹般情況下,賣方應提前償還貸款。
6.確定交貨時間、付款方式和時間,二者缺壹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交貨時間。過去,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因為合同中沒有規定交付時間而發生糾紛。例如,在約定時間,賣方因租賃或其他原因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方,而買方因未在合同中做出相關說明而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需要註明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的時間和方式,如果房屋不能按時交付,買受人將獲得何種補償,以及房屋是否仍然出租。壹般情況下,在約定時,買受人可以在交房時以總房款的約10%作為再付款的條件,約束出賣人按此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時,不要忘記房屋的戶籍關系,以及賣方在出售房屋後是否會將家人的戶籍同時遷出。以前經常發生類似的情況,比如賣家在賣房後沒有同時退房家人的戶口,導致買家的戶口無法遷入。本協議可在“購買條件協議”條款中的“其他協議”中註明。按照交房時間的約定,壹般情況下,交房時賣方可以預留壹筆款項,並在確認賬戶狀態後支付給賣方。這筆錢的金額壹般約為總房價的65,438+0%。
8.小心維修基金被“黑”
許多消費者在購買二手房的過程中忽略了維修基金。中介機構經常利用這個“缺口”蠶食維修基金。這樣的情況經常以以下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所剩無幾,通常會給買方,而中介則聲稱賣方在與買方交易時沒有將維修基金“發送”給妳,買方必須自己重新申請維修基金,這樣維修基金就進入了中介的口袋。
買方和賣方需要面對面地相互了解。如果維修基金給了買受人,雙方需要在“其他協議”中的“購買條件協議”條款中做出約定。正常情況下,房屋交房時,買賣雙方需要壹起到房管局和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交付資金,並根據維修基金的賬戶余額更改賬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