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還清。以貸款形式購買的房屋,在房貸未還清前直接轉賣無效。因為貸款還沒有還清,房產證要放在銀行,所以無法辦理過戶手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主要有三:壹是借款人的風險:個人向銀行(包括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借款用於住房消費,如果不按時還錢,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兩個: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故意違約、欺詐、虛假借款、惡意不還錢;後者是借款人因失業、傷殘、死亡、離婚等原因不能按時還錢。
二是開發項目的風險:開發商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導致項目無法完工,形成“爛尾”,借款人購買並用作抵押物的房產成為“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重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都會造成個人貸款相關合同難以履行,借款人和貸款銀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第三,銀行存在風險: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格;對開發商的銷售情況、工程進度、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控制不足;缺乏與房管和國土部門的必要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重要合同文件丟失,導致銀行貸款風險。
在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初期,由於當時房源緊張,法律不完善,借款人擔心人身風險後無法搬出並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但法院考慮到社會穩定,往往拒絕受理此類訴訟。以住房為抵押,客觀上很難防範風險。其次,由於我們的房地產行政管理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房屋產權證辦理速度慢,沒有產權證,抵押登記辦不了,抵押也辦不了。
防範風險需要購房者提高法律觀念。
防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最根本途徑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個人法制觀念,對惡意不還貸款者進行處理。政府應加強土地供應的計劃管理,確保住房供應和房價的穩定;嚴格審查開發企業資質,確保住房質量達標;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貸款程序;通過優質服務提高貸款效率,而不是簡單的簡化貸款手續。實施個人住房貸款全流程管理,特別是貸後管理,建立完善的貸款擔保體系。建立住房抵押、質押、保險和擔保機制,運用市場機制分散和轉移貸款風險。
房貸還沒還完可以賣房嗎?
貸款未還的房子可以買賣。
如果買受人全款購房,買受人可以與出賣人簽訂合同,全額預付房款,以還清銀行貸款。賣方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解除抵押合同,並向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
如果購房者還需要貸款買房,需要申請再抵押。所謂“再抵押”,是指在房屋貸款尚未還清之前,業主將房屋作為抵押物出售,經貸款銀行同意,房屋的買方繼續償還賣方未到期的貸款。簡單來說,就是把還在抵押的房子再次買賣,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款。但是“轉按揭”的手續比較麻煩,每個銀行的規定都不壹樣。
首先,不還清貸款是不可能過戶的。
房貸還沒還清,房子就抵押給銀行了。貸款還清了,房子才能真正屬於妳,才能自由買賣。所以,如果業主名下的房貸沒有結清,那麽賣房的唯壹辦法就是趕緊結清貸款,然後重新上市。
第二,自籌資金結算余額
如果有足夠的資金,或者向親戚朋友借款,可以提前還清余款,待銀行出具結算證明和抵押證明後,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註銷抵押。這樣賣方就取得了房屋的完全產權,雙方可以按照壹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買賣。
第三,隨買方進價推進
如果妳在賣房的時候碰巧找到了壹次性付款的客戶,或者貸款比例低可以抵消房貸額度的客戶,可以壹次性還清所有剩余貸款,按照正常流程進行買賣。
四、具體流程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賣方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買方向賣方支付剩余還款金額作為首付款。賣方去貸款銀行提前還款,提前將全款存入還款賬戶,去貸款銀行結算。銀行貸後管理中心出具抵押解除材料解除原業主房屋,賣方到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解除抵押,賣方擁有房屋。買賣雙方繼續辦理剩余的售房手續。
五、但是,這種方法有兩個難點:
1.如果購房者也是靠貸款買房,首付不夠還剩下的房貸,這個交易就無法進行。
2.近年來,由於部分賣家采用這種方式行騙,買家代為償還“尾款”後,賣家反悔,甚至銷聲匿跡,令買家怨聲載道。“未還房貸”的二手房比普通二手房交易多了“先還貸後賣房”和“解除房貸”等步驟,即房屋原主人必須還清所欠銀行的房貸,解除房源後才能進行房產交易。這樣做,交易風險大大增加。
不還房貸可以賣房嗎?
在抵押貸款還清之前,妳不能買賣。
貸款買房,其實就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如果銀行是房子的抵押權人,沒有還清貸款,只有解除抵押,房子才能買賣。如果貸款銀行不能再貸款房子,只能選擇還清房貸,因為沒有產權證是不能買賣的。
貸款可以賣房子嗎?賣了要還貸款嗎?
如果妳還沒有還清貸款,妳可以賣掉房子。第壹種方法是轉按揭。第二種方法是用買家首付還清剩余貸款。第三種方法是利用銀行貸款還清剩余貸款。
妳可以重新抵押貸款。將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
二手房買賣中,壹般說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
用買家首付還清剩余貸款。這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應用最廣泛的模式。這種模式適用於原車主貸款金額較低或者原車主已歸還大部分貸款,剩余貸款較少的情況。
買方會認可房產總成交額的30%到40%的首付,賣方可以用買方的首付還清剩余貸款,然後註銷房產抵押登記進行交易。
利用銀行貸款還清剩余貸款。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失敗了,那麽賣方可以考慮用自己名下的抵押物來結清抵押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出售房產前還清貸款,或者買方不願意購買貸款未還的房產,但前提是業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房主通過抵押貸款向銀行貸款,以支付他出售的房產貸款。
擴展數據:
二手房交易的整個流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情況和產權情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等證件。
(2)出賣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買受人可以支付購房定金(支付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經協商就房屋的位置、產權、交易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產權處理等達成壹致後,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至少三份。
(3)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買賣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後,管理部門應查驗有關證件,審核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經其他產權書面同意的,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契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照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交易雙方方可辦理契證簽約手續。北京已經取消了房產在交易過程中的買賣契約,也就是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取決於交易房屋的性質。比如房改、危改拆遷、經濟適用房等商品房的稅收構成就不壹樣。
(6)、辦理產權轉讓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完成產權變更登記後,將交易資料移交發證部門,買受人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書到發證部門申請新的產權證。
(7)對於貸款的買方,在與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買賣雙方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會審查買家的信用狀況,評估雙方想要交易的房子,然後批準買家的貸款。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受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壹次性發放貸款。
(8)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付清全部房款,出賣人交付房屋並結清全部物業費後,雙方二手房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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