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買房時應當提前如下材料:1、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2、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3、經辦行認可的有權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資料;4、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準文件;5、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書;6、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7、銀行的存款單據、憑證式國債單據等借款人擬提供給貸款行質押的有價證券;8、借款人用於購買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9、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復印件);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與其***同申請借款,借款申請書上還要填寫清楚配偶的有關情況,並出示結婚證和戶口簿等;11、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不同的地區以及不同的銀行可能會有不同要求。以上就是按揭貸款買房需要什麽手續以及按揭買房需要哪些材料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對您有幫助。需要提醒您註意的是,本文所述的只是概括性的介紹,對於具體的,還要看您是在哪個地區,具體在哪個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畢竟不同地區不同銀行的政策都是有所區別的,建議您咨詢當地的銀行。有時候按揭貸款買房還會有開發商的參與,建議您先找個律師咨詢壹下,看看需要註意些什麽,畢竟買房涉及到的金額是比較大的,誰都不想以後出現糾紛。
法律客觀:《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壹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壹)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