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企業參保職工技能的補貼政策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申領期間正常繳納保險費。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中查詢證書信息。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員工可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其中:初級(五級)補助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補貼標準為1500元;高級(三級)補貼標準為2000元。
(二)高校畢業生參加企業崗前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企業新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技能培訓,按照培訓時長和現行補貼標準的70%給予員工或企業培訓補貼。
(三)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的社保補貼政策
對招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滿兩年、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補貼。最長補貼期限為1年。
(四)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當年小微企業招聘安置符合條件的員工並與其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當年招用員工不足100人的企業占現有員工總數的15%(員工超過100人的企業占8%),最高貸款額度300萬元,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5)疫情期間幫助企業穩定崗位(壹次性吸納就業)的補貼政策。
2022年,各類中小企業招用新員工並繳納6個月社會保險的,按照每人500元給予壹次性就業補貼。
第二,鼓勵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
(六)創業培訓補貼
對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並經培訓取得培訓證書的,按標準給予創業培訓補貼。通過“創業吧”(SYB)培訓的,每人補貼1萬元;“提升妳的企業”(IYB)培訓合格,每人補貼1200元;網上創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合格的,原則上在2000元標準內據實核定每人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其中,6個月內創業的,按照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創業失敗的,按照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
(七)企業擔保貸款
對畢業後五年內在呼和浩特市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對其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發放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總額的1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想創辦小微企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貸款65438+萬元以下、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被金融機構評定為信用良好的大學生創業者,原則上取消反擔保。
(八)大學生創業主題街區(社區)“以獎代補”扶持政策。
大學生創業主題街區(社區)要以大學生創業者為主;平臺擁有至少10個大學生創業團隊或50人以上;業務平臺位於校園內或周邊,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免費提供50個以上業務工位;具有完善的路演、項目評估、創業培訓、創業能力評估、創業指導、創業信息等服務功能。,並能指導和協助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的學生辦理開園等相關手續。對認定為市級大學生創業主題的街區(社區),給予創業政策和“以獎代補”。
(9)壹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自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每戶5000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對畢業五年內被人社部門認定為示範性、特色性、海歸創業園和校園創業平臺、高校畢業生創業街區(社區)的創業項目,穩定經營1年以上,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3萬元。
三、高校畢業生基層項目政策
(10)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政策
選派壹批高校畢業生到蘇木鄉從事支教、支醫、支農(扶牧、扶水)、扶貧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限為2年。招聘對象:自治區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區外內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三年內未就業的內蒙古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待遇:在“三支壹扶”人員服務期內,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壹為其發放每人每月3450元的生活補助,同時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對每名新錄用的在崗服務6個月以上的“三支壹扶”人員給予壹次性安置補助,並按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
(十壹)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誌願服務計劃政策。
高校畢業生在社區民生誌願服務服務期間,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壹為其提供每人每月3450元的生活補助,同時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的在崗服務6個月以上的社區民生誌願者壹次性安家補助,並按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
(十二)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人才儲備政策。
高校畢業生參加人才儲備並與其所在儲備單位簽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儲備高校畢業生協議書》,享受與其所在儲備單位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儲備單位為儲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政府對參加人才儲備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700元的補貼(500元由自治區財政承擔,200元由儲備基地地方財政承擔)。申報預備役者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體檢,體檢合格者享受預備役資格。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授予中小企業高校畢業生人才儲備證書。
(十三)就業學徒政策
招收離校兩年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周歲未就業青年參加就業實習的單位,給予壹定標準的就業實習補貼,用於實習單位支付實習生實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實習生進行指導和管理。見習補貼標準為自治區壹類區最低工資標準的50%(990元)。見習期滿後留用率超過50%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60%(1188元)。試用期前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見習單位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
第四,支持高校畢業生能力提升
(十四)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培訓補貼政策。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戶籍地、常住地和求職地參加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和培訓資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五、鼓勵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十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政策。
在畢業學年對有就業創業意願的低收入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特困人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殘疾高校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給予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1.500元。
六、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
(十六)未就業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對靈活就業離校後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兩項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補貼標準養老保險以當年最低繳費基數,按照12%的繳費比例進行補貼;醫療保險按當年實際支付額的60%給予補助,不含大額醫療保險。
七。其他政策
(十七)對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職稱評審給予傾斜政策。
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在規定的考核認定年限基礎上,提前1年認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工作滿4年的專科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二、內蒙古大學生就業補貼申請條件。求職創業補貼由自治區向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國家助學貸款家庭提供。部分畢業生發放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申請材料
(1)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兩份;
(2)高校畢業生所在家庭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復印件或本人殘疾證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4)戶口簿復印件;
(五)個人銀行賬戶;
(6)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宣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