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工購買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下同)申請普通公積金貸款,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計算可貸額度的申請人在申請當月前6個月已在本市或外地連續足額按時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外地的公積金繳存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含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發生過公積金貸款或已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及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無下列相關法律法規的信用記錄;
(4)申請人已按相關法律法規支付購房首付款;
(五)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擔保;
(六)貸款申請符合我國房地產市場管理要求,貸款辦理過程中有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準,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辦理。但國家、省、市對房地產市場管理有確切相關法律法規的,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七)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套數按照各自家庭名下住房套數較多的壹方的套數計算。
二、申請人或其配偶申請公費貸款,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原商品房按揭貸款已獲原商品房按揭貸款銀行批準;
(二)申請人或其配偶是申請人住房貸款的權利人;
(3)申請人及* * *與申請人共同申請前6個月內,在原商品房按揭貸款中無貸款逾期記錄,無下列相關法律法規信用記錄。
三、申請人或* * *與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有以下信用記錄,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1)最近24個月內單筆貸款逾期8次以上,或2次以上,或1次以上,或連續3次以上;
(2)單張信用卡(含準貸記卡)最近24個月內逾期8次以上,或逾期2次以上,或連續逾期3次以上;
(3)單張信用卡(含準信用卡)最近24個月的狀態為“壞賬”、“凍結”或“止付”;
(4)貸款已由擔保人償還或以資產清償等特殊交易記錄。
貸款額度
1.普通公積金貸款可貸金額為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或申請人可貸金額之和與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4倍,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壹)按貸款金額(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息)計算的月還款額,不得超過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或者申請人及計算的可貸金額與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
(2)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比例應符合國家、省、我市房地產相關要求。所購住房為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購房總價款為購房合同價與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價兩者中較低者;
(三)不高於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獨申請最高限額為50萬元,聯合申請最高限額為90萬元。
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積金的,可貸額度可增加10%,但應符合前款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商業對公貸款的可貸額度除符合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壹)不高於原商品房抵押貸款余額;
(2)不高於按可貸比例計算的貸款金額。貸款額度以申請人所購住房的合同價格作為該住房的總價款,按照公積金中心受理申請人貸款申請時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首付款比例確定貸款的可貸比例計算。
(3)申請人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抵押其他商品房(申請人轉為公貸的房屋除外)或第三方的商品房的,可貸金額不得高於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申請人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有關法律法規》以權利證書質押的,可貸金額不得高於權利證書價值的90%。
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市房地產市場和風險控制情況,對申請人已轉公貸款的住房進行價值評估。
深圳公積金租房網點辦理提示:
65438+
2.只有社保存量的員工,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收款賬戶到任意壹個管理部門進行租賃和提取存量。收款賬戶應為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行、招行在深圳的借記卡賬戶。
3.辦理提取業務前,必須修改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職工可登錄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公直接修改。
4.員工每年可以申請退出兩次。如果當年沒有提取,以後年度可以累計提取。可提取的最早月份不早於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起始月份,不早於2010 12。
5.職工與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協議》後,可通過自助渠道辦理。(如已簽訂深圳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服務協議,可通過“廣東易”微信小程序、“我深圳”APP、支付寶市民中心辦理此項業務。)
6.如果在申請材料中註明“壹份”,則表示必須保留壹份,但部分材料仍需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請點擊“材料要求”中的“其他要求”進行查看。
7.如果房產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提供房產查詢證明,到櫃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