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相關的原則是,國家助學金要幫助那些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不是簡單地根據學習成績“排第壹或第二”。還有壹點就是要實事求是,不能只靠壹個“貧困證明”來界定,以免弄虛作假,而真正的貧困學生又面臨著輟學挨餓的現實,所以壹般都要求公示助學金名單。壹般來說,助學金是國家給的助學金或學校籌集的資金,用來幫助學習成績優秀但家庭困難的孩子。國家規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如果學校有足夠的經費,會更頻繁,按學校規定。
二、江西省貧困學生資助政策國家資助政策實施以來,我省不斷完善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現了“三個全覆蓋”,即所有教育階段全覆蓋、公辦民辦學校全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從制度上保證了“不讓壹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具體政策如下:
學前教育—
1.學前教育資助對象: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中符合入園年齡的經濟困難兒童、孤殘兒童;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在原有500元標準的基礎上,對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增加1000元,即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標準發放學前教育補助。
義務教育—
2.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和課本。義務教育免學費: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民辦學校學生按照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免除學雜費。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定額為:普通小學每生600元,普通初中每生800元。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標準:小學每生90元,初中每生180元。
3.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分為寄宿生生活補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寄宿生生活補助對象:義務教育學校寄宿的貧困家庭學生;標準: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在此基礎上,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的寄宿制殘疾學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制學生生活補助:義務教育階段經濟困難的非寄宿制學生;標準:小學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從2019秋季學期開始執行)
普通高中-
4.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學高中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比例:在校學生人數的20%左右;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分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個檔次。
5.普通高中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學生。從2019春季學期起,將城鎮貧困家庭學生(含城鎮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城鎮低保對象、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納入免學費對象。資助比例:資助對象的100%;標準:免學費標準按省級人民政府和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即免學費)。對符合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根據學校性質從200元/年/生到800元/年/生不等。符合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私立學校的學雜費高於補助,學校可以繼續按規定向學生收費。
6.貧困家庭學生高考政府補助對象: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江西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資助比例:每年3萬人左右;標準:每生壹次性補助5000元。
中等職業教育—
7.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每人每年6000元。(從2019開始實施)
8.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對象:全日制涉農專業和非涉農專業壹、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壹、二年級學生的15%確定;標準:每人每年2000元。
9.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免學費對象:壹、二、三年級(含縣、鎮)全日制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城市學生10%確定;標準:根據學生專業不同,從850元/年到4500元/年不等。
普通大學-
10.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全日制高等學校(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及以上的特別優秀學生;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11.普通高校國家勵誌獎學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及以上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學生人數的3%確定;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12.高校國家助學金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照學生的20%確定;標準:分為三檔,壹檔4400元,二檔3300元,三檔2200元,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13.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服兵役由國家給予補助: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被征集服義務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後復學或者入學的,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補償金額以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含本金及全額還款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中較高者為準;復學或新生入學後減免學費的數額,按高校實際收取的學費數額執行。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超標部分不予補償、賠償或減免。
1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大壹新生,或在高校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生,做到“應貸盡貸”;標準:全日制大學生年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2萬元。
研究生教育—
15.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普通高等學校成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須具有中國國籍;標準:碩士每人每年2萬元,博士每人每年3萬元。
16.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凡納入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固定工資者除外),必須具有中國國籍;標準:碩士每生6000元,博士每生13000元。
17.江西省高校研究生獎學金:在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江西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須具有中國國籍;標準:碩士每生8000元,博士每生10000元;比例:碩士40%,博士70%。
18.江西省政府研究生獎學金對象: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已退學、保留學籍、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參加當年政府獎學金的評審;標準:碩士每生10000元,博士每生20000元;人數:碩士500人,博士25人。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項目(社會支持)
19.大學新生入學資助對象:用於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向學校報到;標準:省內高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20.惠子計劃的對象:普通高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家庭學生,重點是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學生;標準:每人2000元。
21.耕讀計劃的對象: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標準:每人654.3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