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據“嘉善發布”,為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普惠作用,加大對剛需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對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進行調整優化。
本次調整主要內容為上浮首套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及上浮住房公積金保底貸款額度。按照新政,在嘉興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上浮至40萬元,雙人及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上浮至80萬元。
在嘉興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保底貸款條件的職工,其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15萬元上浮至20萬元。
同時,2022年6月起,在嘉善縣租房的繳存職工符合條件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選擇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年提取兩次申請業務時間須間隔12個月。
辦理條件分為兩類:壹是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嘉善縣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提取額度上限1500元/月。
二是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嘉善縣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租房(廉租房),正常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每月可按實際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繳存職工家庭實際支付的房租。
此外,為進壹步支持人才安居和壹體化發展,根據《關於進壹步優化公積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放寬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限制,統壹政策口徑規範完善申請條件。
對引進使用的D類(含)以上人才,在嘉興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可不受繳存地限制,其貸款額度可按雙人繳存最高貸款額度上浮50%確定;
在長三角區域範圍內繳存公積金且服務於嘉興市的E、F類人才在嘉興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雙人繳存最高貸款限額確定;
在嘉興市外長三角區域範圍內繳存公積金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才在嘉興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單人繳存最高限額確定;
在嘉興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才,在嘉興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貸款額度可按單人繳存最高貸款限額上浮50%確定;
在長三角生態綠色壹體化發展示範區(青浦區、吳江區、嘉善縣)範圍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的人才,在嘉善縣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根據嘉公積金〔2020〕31號文件規定,其貸款額度可按單人繳存最高貸款限額上浮50%(4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