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財務審計與基建審計並重。隨著高校規模的擴大,越來越多的高校選擇建設新校區或加大基建規模和力度,高校從銀行獲得大量貸款進行建設,有些高校貸款甚至達到10億以上。同時,國家對高校生均公用經費的補助力度越來越大,近兩年生均公用經費幾乎翻番。這些資金運用的如何,資金是否能安全合規效益的服務高校發展,是近幾年高校審計關註的重點之壹。如針對壹些高校貸款余額較多,償債壓力較大的情況,寫出專報上報省政府,引起巨大反響;針對基建程序和造價中的部分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得到被審高校的重視。
三是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國家的資金是否安全使用,稅收是否足額上交;學校的利益是否被其他部門和個人侵害;學校是否對學生超標準、無依據收費,獎助學金是否足額及時發放,這些都是每次高校審計的重點之壹。高校審計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確保任何壹方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保證國家財經法紀在高校的貫徹實施。近幾年通過審計,查補了壹批高校漏繳的稅收、促進某高校外借資金3335萬元在審計期間收回,逐步規範了高校的收費和獎助學金發放,目前查出的收費和獎學金存在的問題已經逐年減少。
四是以促進規範發展為主,處理處罰為輔。“監督體現服務、制約體現促進”的河南審計理念壹直是高校審計的重要基本原則。對審計中發現的不合規不規範問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則,以促進高校事業發展為目的,區別對待和處理。對於壹般性財務不規範問題,予以糾正,促進學校發展;對於侵害學生利益行為,堅決要求停止,並要求對學生給予補償;對於單位或個人涉及重大違規或犯罪行為,審計查清後移送相關部門。如在2010年審計某高校期間,幫助該學校追回經費2600余萬,被多家媒體和網站報道;2年來在高校審計期間向有關部門移送案件線索8起,已全部被查清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