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有林場可以抵押嗎
不可以。我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壹)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國有林場是屬於國家的,不能私人抵押。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所需材料
1、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審批表》 2、抵押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雙方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原件,個人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6、地價評估報告及技術報告 7、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上有房屋的) 8、土地部門認為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說明:1地上沒有附著物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申請抵押的,不受理報件。2地上有附著物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需提供雙方就處置土地時優先補交土地出讓金的承諾書。3屬於分割土地設定抵押登記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測定界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線圖,並由抵押雙方***同認可。抵押期滿後涉及法院裁定需處分土地的,應由規劃部門出具規劃蘭線圖。4以上材料要求報送壹式壹份。三、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程序
1、土地權利人將材料送土地所在國土資源分局窗口,經審查合格後,出具收件書給申請人。 2、國土資源分局在8個工作日內經調查後將初審合格的相應表格連同其他證明材料交到市局窗口。 3、地籍科經辦人員審查國土資源分局提交的資料。 4、地籍科審核,材料合格的上報市局審批。 5、地籍科在7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的結果移交給市局窗口,將收費內容移交給市局財務組及分局。(註銷登記不需交費) 6、分局到市局窗口拿到結果後、通知土地權利人繳交有關的費用,土地權利人繳清所有費用後,到分局窗口拿結果。(註銷登記不需交費) 註:材料不全或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經辦人員都應註明欠缺的材料或不符合登記要求的依據,退回給土地權利人。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是開發商通過自有資金獲取開發土地的使用權後,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獲取貸款資金,再把這筆資金投入開發建設,通過商品房預售回籠資金,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