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關聯交易和關聯行為分析,建立集團客戶發現機制 切實弄清集團的關聯關系,有效掌握關聯交易的實質和影響,才能從根本上搞好集團風險管理。首先,要加強貸前調查,提高調查水平,嚴把集團客戶關聯關系關。除了完成單戶企業的信貸調查和信用評級外,還應深入調查集團的股權架構、主要行業狀況、市場份額、銀行融資和區域分布情況,弄清集團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正確列出集團家譜,客觀地提出集團信貸調查報告。在客戶評級中,關聯客戶評級應不高於集團公司評級。如協辦行發現集團某壹子公司有特殊風險,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主辦行,並對子公司評級作相應調整。其次,積極探索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的識別方法。通過集團業務經營和資金往來的關聯程度、公司標識的統壹程度以及集團成員對外投資和接受投資等情況,了解和掌握集團的家譜和管理方式。註重從控制***投資***、被控制***被投資***關系、交易往來及定價政策發現關聯關系。對於沒有表面控制關系的,要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確定關聯關系,有***同的所有者、控制者、管理層的企業也應視同集團管理。加強關聯互保分析,分析關聯互保的背景、總量和結構,確定關聯互保的風險程度。第三,建立集團客戶發現***生成***機制。壹定程度上,集團客戶的發現機制是銀行集團風險管理的先導。國內銀行應建立集團資訊集中維護機制,改變目前的分散方式,具體可以由基層行提供集團客戶資訊,總、分行設集團風險經理集中錄入。 四、科學設定集團風險限額,防止過度授信發生 要有效避免過度授信“壘大戶”,國內銀行必須強化理性競爭、審慎授信的風險觀念,加強同業交流與合作,探索有效的方法,科學設定和管理集團風險限額。第壹,建立集團風險限額確定機制。集團風險限額必須與其經營規模、財務狀況、負債結構與現金流量相匹配。如根據信用評級和債項結構確定風險限額;根據集團主營收入、凈利潤、現金流狀況確定風險限額;根據集團凈資產、負債率和負債結構確定風險限額,以及綜合各種方法進行確定。其次,區別設定和使用集團風險限額。對於緊密型集團,要集中授信、分散使用,先以集團合並財務報表為主要依據,綜合考慮集團凈資產規模和年度營業收入規模、經營性現金流量、負債結構及對應的償債能力,確定集團風險限額。然後再考慮集團內單壹客戶的獨立償債能力、貸款串用風險、關聯擔保能力風險以及風險的傳染性,審慎確定集團內主要成員的風險限額。對於松散型集團,則要分散授信、匯總管理。先分別測算集團成員企業的最高授信額度,再匯總測算集團整體的風險限額。第三,完善分支行和客戶經理的績效 考核機制。減少貸款規模在考核中的占比,突出風險價值導向考核,通過考核機制的完善,促進理性、審慎風險文化落地生根,促進主辦行、協辦行積極參與集團風險全過程。 五、強化信貸資金用途管理與還款來源監測 首先,密切關註集團投資行為。銀行貸款應主要支援集團核心業務、核心專案、核心資產的流動資金需要,避免與高成長、高資本運作、處於高投資期的集團發生授信業務;突出支援平穩增長、專註主業、適度投資的集團,堅持流動資金不用於集團專案投資與並購支出。貸款發放後,要及時進行資金用途和流向管理,掌握集團核心現金流,確保第壹還款來源的充分性。其次,要合理安排集團的資產業務品種。品種安排必須與集團真實需求相匹配,中長期貸款對應專案建設或技術改造的資金需求,避免短貸長占。對流動資金貸款進行分類管理,區分鋪底性和臨時性的需求。第三,貸款用途納入合同條款管理。設定預防性條款,如資訊披露與告知、資產轉讓限制、財務比例限制、關聯交易限制、利潤分配、交叉違約等條款,確保集團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第四,加強集團賬戶資金流監測分析。將銀行的信貸系統與會計系統進行對接,通過技術手段監測集團賬戶資金進出,跟蹤信貸資金流向,監測其是否按合同使用,分析其真實還款來源。對存在異動流向的,及時采取措施。 六、加強集團客戶風險預警和貸後管理,完善IT支援系統 有效避免集團信用風險“見光死”,必須加強風險預警和貸後管理,並借助IT系統支援。壹是加快風險預警體系建設,特別是集團風險預警。國內銀行要在學習和借鑒國際先進銀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研究風險預警指標體系,開發風險預警模型,建設集團風險資料庫,通過關鍵指標提前預警風險,及時做好風險評價,建立不良集團“黑名單”制度,前移風險管理措施。將集團的經營性現金流、關聯公司賬戶資金進出作為財務預警重點;將關聯資訊、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作為非財務預警重點。二是充實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強化集團貸後管理。集團的風險識別、衡量、監測和控制是壹個持續不斷的過程,落實風險預警要靠到位的貸後管理,這就需要壹批專業人才,將集團作為“壹個債務人”進行集中管理,嚴密監控集團的重大體制變化、經營財務狀況、重大投資活動、核心資產變動、社會與法律活動,嚴密監控集團內的關聯交易活動、大額資金往來、資本市場舉措,關註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行動等。針對集團客戶不同的信用評級和債項評級,采取不同的貸後檢查頻率和檢查方式,並將檢查發現的重大變化情況及時錄入信貸系統。三是完善集團風險管理資訊系統。系統應包括集團關聯關系、關聯交易、關聯擔保等資訊,以及集團風險管理中生成的評級資訊、調查報告、檢查報告、風險預警等資訊,至少應實現以下目標:隨時可列出每個集團所屬企業清單,可以展示集團“家譜”;隨時可給出每個集團所屬企業在銀行的每筆貸款;可以給每個集團所有企業設定最高信用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