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用。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稅退稅申請審核表》,並按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2.接受和審查。稅務征收機關確認提交的資料齊全後,應當當場受理退稅申請,並審查納稅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3.認可。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將形成退稅意見,報主管局長、局長、主管領導批準後開具退稅憑證。同時,退稅手續將在轉入國庫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前退房的,契稅將予以退還。對不符合退稅條件的,稅務機關應及時作出明確答復和說明;
4、需退還部分稅款的,納稅人持經批準的《契稅退稅申請審核表》、《契稅待暫存通知書》及納稅申報資料等到契稅直接征收窗口,由窗口征收人員重新核定應納稅額並開具完稅證明,經辦人開具退稅證明後,辦理退稅手續;
5.存檔。經辦人將退稅憑證第五聯、契稅退稅申請審核表第壹聯等退稅文件裝訂成冊,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6.個人在以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折賬戶頁復印件。
房屋銷售退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個人出售和新購買房屋的時間均發生在1999 65438+2月2日之後,出售和購買房屋的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排名不分先後,但周期不超過12個月;個人出售房屋的時間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代扣代繳稅款的時間;個人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產權轉移證明中房地產交易所登記確認的時間為準。
2.個人待售住房和新購住房均位於廣州,包括原兩區兩城;
3.個人出售房屋並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房屋過戶收入全額由市房屋過戶終端為1。3%征收個人所得稅。
該局特別強調,納稅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和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新購住房發票和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經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蓋章確認或房產證復印件;如果購買二手房,則需要提供房產證或有效產權證復印件和契稅完稅證明;如果雙方交換房屋,還需要提供《廣州市房地產價格審核書》;出售或購買的房屋所有權人為夫妻共同所有的,需提供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本或結婚證復印件。
綜上所述,在實踐中,並不是每個人都可能在買房後依法繳納稅費後獲得退稅。如果不符合規定的退稅條件,也是無法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的。至於住房退稅,也有嚴格的流程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壹)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售、房屋買賣、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確定的交易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和實物及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的,互換土地使用權與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及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權的無償轉讓,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出售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交易價格與調劑價格之間的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予以核定。
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