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可以把公積金全部取出,但是額度有限制,剩余額度不能低於壹年的繳存額;
2、貸款買房以後每年可提取壹次,這個額度也有限制,余額不低於壹年繳存額,提取額不超過壹年按揭額度;
3、住房公積金分在職提取和離職提取,非銷戶提取和銷戶提取等不論哪種性質的提取,只要符合相應條件,都可以壹次性全部提取,公積金貸款買房怎麽辦理:
(1)購房者需要帶著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貸款聯絡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領貸款申請表,並依據提示,申請人按照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請人拿著妳或者輔助借款人的身份證,同時要準備上戶口本,有時需要妳到民政局開具結婚證明或者單身證明。帶著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去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貸款額度並計算應該繳納的各項費用;
(3)申請人需要準備提交的材料: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表,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及復印件4份,房地產買賣的審批書,維修基金收據的第六聯,房款收據的復印件3份,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4份,配偶身份證復印件1份,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1份,結婚證明或者單身證明兩份,並交納相關辦理費用,後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
(4)申請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代辦銀行窗口劃款,並領取銀行回執。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